证券代码:300640 证券简称:德艺文创 公告编号:2022-042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
艺文创”)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2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
本 285,365,05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
(含税),共计派发 14,268,252.7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2022 年 3 月 23 日至 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459,00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本次参与权益分派的实际股数为 283,906,054 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为 14,195,302.70 元(含税)。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现金分红及据此计算证券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公式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总股本×现金分红比例,即 14,195,302.70 元=283,906,054 股×0.05 元/股;
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0.049744 元/股=14,195,302.70 元÷285,365,054 股。
综上,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
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744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总股本 285,365,05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共计派发14,268,252.7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459,00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1,459,0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85,365,054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459,000 股后的 283,906,054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4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4 月 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4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815 吴体芳
2 02*****979 许美珍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总股本×现金分红比例,即 14,195,302.70 元=283,906,054 股×0.05 元/股;
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0.049744元/股=14,195,302.70 元÷285,365,054 股。
综上,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744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58 号环球广场 1701 单元
咨询联系人:吴艳菱、齐琳
咨询电话:0591-87762758
传真电话:0591-8782880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