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9 证券简称:凯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2-074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设定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 163 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251,194 份。行权价格为 19.19 元/份;
2、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行权事宜需在相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敬请投资者注意。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2021 年 5 月 10 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存在利用本激励计
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1 年 5 月 12 日至 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
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
公告。
4、2021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
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
关公告。
5、2021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以及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79 名调整为 174 名,拟授予的股票
期权数量由 330.00 万份调整为 4,120,323 份,其中首次授予 314.00 万份调整为
3,920,550 份,预留 16.00 万份调整为 199,773 份;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
价格由 36.63 元/份调整为 29.14 元/份,并确定以 2021 年 6 月 7 日为授予日,
向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 2021 年 6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手续。
详见公司 2021 年 6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
会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2 年 3 月 18
日为授予日,向 1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9,773 份预留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31.69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
见书》。详见公司 2022 年 3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8、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手续。
详见公司 2022 年 3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9、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结果,对本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的
股票期权数量由 3,920,550 股调整为 5,880,825 股,行权价格由 29.14 元/份调
整为 19.19 元/份;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99,773 股调整为 299,659
股,行权价格由 31.69 元/份调整为 20.89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 2022 年 5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10、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有 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公司注销上述 11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52,840 份。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74 人调整
为 163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5,880,825 份调整为 5,627,985 份;同时
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6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251,194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 2022年 6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等待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自首次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第一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6 月 7 日,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1 年 6 月 23 日,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等待期已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届满。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期
权数量比例为 40%。
(二)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设定的行权条件 公司/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
的情况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权条件。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本次可行权的 163 名激励对象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件。
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剔除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用的影响后,公司 2021 年实现
2019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准,2021 年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9 年增长不低于 172%。 为 86,273.81 万元,较 2019 年
以上“净利润”以公司各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 增长 469.56%,满足公司层面
为准,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的净利润,且是以剔除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为 考核要求。
计算依据。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可行权的 163 名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达到公司业绩目标以及个人 的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
绩效考核为“优秀或良好”的前提下,即考核综合评分 70
分以上(含 70 分)才可行权。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2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结果,对本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