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9 证券简称:凯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0-065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
配方案为: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12,454,284 股(已扣除公司从
二级市场回购的股份 4,927,06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42,490,856.8 元。
2.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2 日注销了从二级市场上回购的股份 4,927,063 股,截至
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212,454,284 股。
3.本期实施权益分派后,公司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如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股现金分红金额=212,454,284 股×0.2 元/股=42,490,856.8 元;本次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前总股本=42,490,856.8 元/212,454,284 股=0.2 元/股。
因此,本次年度权益分派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 元/股。
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7
日召开了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12,454,284 股(已扣除公司从二
级市场回购的股份 4,927,06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2.0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42,490,856.8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不送股。
2.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
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保
持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两个月。
其中,A 股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RQFII)、境外战略投资者、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扣税后,每 10 股派现金 1.80 元(税率按 10%
计征);持有非首发前限售股、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先按每 10股派现金 2.00 元,待投资者减持股票时,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实际应补缴税率 20%);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实际应补缴税率
10%);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2019 年度
2.发放范围:截至 2020 年 5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公司的回购专用账户中所持有的公司从二级市场上回购的股份
4,927,063 股已于 2020 年 2 月 12 日注销完成,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专用账
户未持有公司股票。
3.自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分红派息日期
1.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5 月 20 日
2.本次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5 月 21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至 2020 年 5 月 20 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22 香港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 08*****818 潮州市炎城策划咨询有限公司
(现更名为:云南炎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5 月 11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0
年 5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 公司控股股东香港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管乔中、管秩生、
管子慧、王建瑜,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潮州市合众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云南众合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特定股东潮州市炎城策划咨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云南炎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就最低减持价格承诺如下: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发行人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特定股东潮州市兴南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就最低减持价格承诺如下: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8.39 元/股。2018 年,公司实施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8.95 元/股;2019年,公司实施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7.25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7.05元/股。
2.根据公司《第一期(2017 年-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按约定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当出现前述情况时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或回购价格。
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23.06 元/股调整为 11.28 元/股;公司 2018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回购价格调整为 9.19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回购价格将调整为 8.99 元/股(尚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 本期实施权益分派后,公司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如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
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股现金分红金额=212,454,284 股×0.2 元/股=42,490,856.8 元;本次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前总股本=42,490,856.8 元/212,454,284 股=0.2 元/股。
因此,本次年度权益分派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潮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北片高新区 D5-3-3-4 小区董事会
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袁娴
咨询电话:0768-2852923
传真电话:0768-2852920
八、备查文件
1.《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