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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和通: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及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08

广和通: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及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2-011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及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0,295 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0242%。

    2、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9 名,回购价格为 4.19 元/股;
涉及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10 名,回购价格 15.07 元/股。

    3、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 414,188,321 股变为 414,088,026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414,188,321 元变为 414,088,026 元。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股
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部分激励对象 2020 年个人绩效考核为 B,导致当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于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上述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金融机构 1 年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处理。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批准和授权

    1、2018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计划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召开股东
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监事会出具了激励对象审核意见,独立财务顾问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就本激励计划出具了专项报告或法律意见。2018 年9 月 19 日,公司监事会公告披露了《监事会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律师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
    4、2018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110 名激
励对象授予 97.5 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 9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7.5 万股限
制性股票。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1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38.64 万股,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对象为 84 人,实际授予数量

为 118.86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 0.991%;由于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放弃其对应的股票期权 8.35 万股,因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实际授予对象为108 人,实际授予股票期权 89.15 万份,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 0.743%。公司
完成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工作,股票期权的登记日为 2018 年 11 月 16 日,限
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18 年 11 月 20 日。

    6、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决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由 27.99 元/份调整为 27.74 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4 元/
股调整为 13.7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7、2019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100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243,210 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8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8,040 股。因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当期不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9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当期不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

    9、2020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决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尚未行权部分的数量调整为 1,070,370 份,行权价格由 27.74 元/份调整为 15.19 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3.75 元/股调整为
7.42 元/股。同时,自 2019 年 12 月 3 日至 2020 年 6 月 9 日,已有 2 名限制性
股票激励对象离职,该 2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1,340股不可解除限售,将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金融机构 1 年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处理。

    10、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离职,当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11、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93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400,194 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78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97,359 股。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当期不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

    13、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决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尚未行权部分的数量调整为 979,200 份,行权价格由
15.19 元/份调整为 8.76 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7.42 元/股
调整为 4.19 元/股。

    14、2021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已有 2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离职,该 2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3,868 股不可解除限售,将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金融机构 1 年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处理;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孙晓婧女士于 2021 年 3月 19 日被补选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
代表监事、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根据《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180 股不可解除限售,将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金融机构 1 年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处理。

    15、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离职或当选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上述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16、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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