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7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扬帆新材”)于 2021 年12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樊彬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聘任李耀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陶明先生、朱俊飞先生、刘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上官云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樊相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叶立群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前述人员的简历及证券事务代表通讯方式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樊彬:1979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诺森比亚大
学分析化学专业硕士学位,化工产品研发的中级工程师职称。历任浙江寿尔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总裁、董事,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现任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樊彬先生目前持有上市公司 49,781,32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1.21%;
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耀土:1974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副教授职称。历任丽水学院讲师、副教授,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李耀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通过宁波新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17,389股,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限售股 114,000 股,合计 831,3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5%;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陶明:1970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工程
师;曾任浙江寿尔福化学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助理、副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和厂长,浙江寿尔福化学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仁明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陶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通过宁波新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17,389股,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限售股 82,080 股,合计 799,469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34%;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朱俊飞:1968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高级工程师;曾任浙江寿尔福化学有限公司先后任技术工程师、总工程师,江西资溪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任总经理;现任浙江寿尔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任总经理,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朱俊飞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通过宁波新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17,389股,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限售股 82,080 股,合计 799,4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4%;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辉:1976 年 7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
工程师。2000 年 10 月至 2001 年 12 月在江西省资溪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助理,2005 年 1 至今历任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上虞生产基地副总经理职务。
刘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通过宁波新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58,157股,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限售股 106,400 股,合计 464,5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上官云明:1974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
高级会计师;历任浙江寿尔福化学有限公司会计、财务副经理,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财务总监助理、扬帆新材审计副总监;现任任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上官云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通过宁波新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99,002 股,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限售股 74,100 股,合计 373,102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樊相东:1984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经济学学士。曾任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
樊相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樊相东先生为实际控制人樊培仁兄弟之子、杨美意配偶兄弟之子、樊彬的堂弟,樊相东先生通过宁波新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717,389 股股份,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限
售股 91,200 股,合计 808,5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4%。未发现有《公司法》
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叶立群:男,199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法律硕
士学位。2017 年 10 月起任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18 年12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法务主管。
截止本公告日,叶立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证券事务代表通讯方式:
办公电话:0571-87663663
传真:0571-87663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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