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6 证券简称:同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3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特定股东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
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公司股东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比基金”)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2,600,000股(即不超过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当日公司总股本80,951,000股的3.21%,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74.51%)。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即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7月6日)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即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7月6日)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比基金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进展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中比基金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期限已届满。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中比基金减持公司股 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数 占减持时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股) 司总股本比
例
2020年1月
15 日至 33.36 807,100 0.9970%
2020年3月
集中竞价交易 25 日
中比基金 2020年4月
20 日至 32.29 1,168,840 0.9024%
2020年6月
30 日
合 计 1,975,940 1.8995%
注: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除现金分红外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上述事项导致本次减持前后公司总股本及中比 基金持股数量发生变化。上表中中比基金2020年4月17日前减持股份占减持时公 司总股本比例以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80,951,000股为依 据计算,2020年4月17日后减持股份占减持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以2019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实施后的公司总股本129,521,600股为依据计算。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489,476 4.3106% 3,122,961 2.4112%
中比基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489,476 4.3106% 3,122,961 2.411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除现金分红外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上述事项导致本次减持前后公司总股本及中比 基金持股数量发生变化。上表中中比基金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的股份比例以减持
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80,951,000股为依据计算,减持计划实施后持有的股份比例以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129,521,600股为依据计算。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中比基金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2、中比基金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与其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中比基金严格履行了其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中比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中比基金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中比基金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进展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数量的确认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