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6 证券简称:同和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9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股东赵鸿良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
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公司股东赵鸿良先生计划在其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即2018年12月13日至2019年6月12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在2018年12月13日到2019年3月30日期间减持不超过437,567股;在2019年3月31日到2019年6月12日期间以2019年3月30日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20%作为减持上限;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于2019年3月1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对赵鸿良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相关进展情况进行了说明。
公司于近日收到赵鸿良先生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届满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赵鸿良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期限已届满。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赵鸿良先生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
称 (股) 本比例
2019/3/6 20.052 135,100 0.1669%
2019/3/7 20.142 97,000 0.1198%
2019/3/8 20.118 65,200 0.0805%
2019/3/11 19.526 59,300 0.0733%
2019/3/12 20.223 47,400 0.0586%
2019/3/13 20.179 33,500 0.0414%
2019/4/2 21.249 33,200 0.0410%
2019/4/3 21.451 28,000 0.0346%
2019/4/4 21.503 24,000 0.0296%
2019/4/8 21.517 54,300 0.0671%
赵鸿良 集中竞价交易 2019/4/9 21.393 41,800 0.0516%
2019/4/10 21.458 32,900 0.0406%
2019/4/11 21.802 26,400 0.0326%
2019/4/12 21.583 21,400 0.0264%
2019/4/15 21.550 17,600 0.0217%
2019/4/16 20.879 25,600 0.0316%
2019/4/17 21.386 18,500 0.0229%
2019/4/18 21.303 13,500 0.0167%
2019/4/19 21.410 9,900 0.0122%
2019/4/22 21.600 7,400 0.0091%
2019/4/23 21.332 5,500 0.0068%
2019/4/24 20.961 4,100 0.0051%
2019/4/25 21.018 3,000 0.0037%
2019/4/26 19.663 2,300 0.0028%
2019/6/10 19.127 23,400 0.0289%
合 计 830,300 1.0257%
注:上表中公司总股本为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80,951,000股。
赵鸿良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107,838 6.31% 4,277,538 5.28%
其中:无限售条
赵鸿良 5,107,838 6.31% 4,277,538 5.28%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上表中公司总股本为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80,951,000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赵鸿良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未违反赵鸿良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截止本公告日,赵鸿良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减持
计划实施期间,赵鸿良先生实际减持830,300股,减持数量、价格区间均在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赵鸿良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减持后,赵鸿良先生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1、赵鸿良先生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届满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