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6 证券简称:同和药业 公告编号:2019-005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实际控制人庞正伟先生、梁忠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内容: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
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庞正伟先生和梁忠诚
先生计划通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各自
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增持股份数量各自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于2018年8月31日起的12个月内进行。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庞正伟先生已累计增持公司
股份538,800股,累计增持金额为10,006,054.8元,占公司总股本
的0.66%;梁忠诚先生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03,300股,累计增持
金额为3,628,120.5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25%;两人合计增持公
司股份74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庞正伟先生和梁忠诚先生出具的《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告知函》。
截至本公告日,庞正伟先生和梁忠诚先生预披露的股份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庞正伟先生和梁忠诚先生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
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庞正伟先生和梁忠诚先生(庞正伟先生与梁忠诚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本次增持计划前,庞正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081,0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3%,通过奉新驰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公司2,918,9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9%(庞正伟先生持有驰骋投资60%的出资),合计控制公司22.12%的股份;梁忠诚先生(LEUNGChungShing)通过丰隆实业有限公司控制公司15,081,0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3%(梁忠诚先生持有丰隆实业有限公司100%的出资),两人合计控制公司40.64%的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通过增持,达到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的目的。
2、拟增持金额及股份数量:庞正伟先生和梁忠诚先生累计增持金额各自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增持股份数量各自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3、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庞正伟先生和梁忠诚先生将根据其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并结合二级市场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2018年8月31日起12个月内,同时增持不会在敏感期、窗口期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能增持的期间进行。
5、增持方式:根据资本市场情况,通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庞正伟先生和梁忠诚先生于2018年8月31日至2019年2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42,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1%,具体情况
如下:
累计占公
增持均 增持股 累计增持金
姓名 增持方式 增持期间 司总股本
价(元)数(股) 额(元)
比例
2018年9月7
庞正伟 集中竞价 日到2019年 18.571 538,800 10,006,054.8 0.662%
1月28日
2019年1月28
梁忠诚 集中竞价 日到2019年1 17.846 203,300 3,628,120.5 0.25%
月31日
合计 742,100 13,634,175.3 0.912%
2、增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变动
增持前直接持有股份 增持后直接持有股份
姓名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备注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庞正伟 15,081,081 18.53% 15,619,881 19.19% 注1
梁忠诚 0 0% 203,300 0.25% 注2
注1:庞正伟先生另通过奉新驰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公司2,918,9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9%(庞正伟先生持有驰骋投资60%的出资)。
注2:梁忠诚先生通过丰隆实业有限公司控制公司15,081,0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3%(梁忠诚先生持有丰隆实业有限公司100%的出资)。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庞正伟先生及梁忠诚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和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增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庞正伟先生和梁忠诚先生出具的《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