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6 证券简称:同和药业 公告编号:2018-057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庞正伟先生和梁忠诚先生关于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1、增持人:庞正伟先生和梁忠诚先生(庞正伟先生与梁忠诚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日,庞正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081,0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5%,通过奉新驰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公司2,918,9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9%(庞正伟先生持有驰骋投资60%的出资),合计控制公司22.14%的股份;梁忠诚先生(LEUNGChungShing)通过丰隆实业有限公司控制公司15,081,0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5%(梁忠诚先生持有丰隆实业有限公司100%的出资),两人合计控制公司40.69%的股份。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通过增持,达到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的目的。
3、增持方式:根据资本市场情况,通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5、拟增持金额及股份数量:庞正伟先生和梁忠诚先生累计增持金额各自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增持股份数量各自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1%。
6、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庞正伟先生和梁忠诚先生将根据其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并结合二级市场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7、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2018年8月31日起12个月内,同时增持不会在敏感期、窗口期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能增持的期间进行。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庞正伟先生及梁忠诚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和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公司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庞正伟先生和梁忠诚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