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5 证券简称:中达安 公告编号:2023-102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03-06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卫星、谢泽敏
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 4257 人,其中合伙人 156 人,注册会计师 1042 人。注册
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业务信息:2021 年度业务收入18.63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
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6.3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6.35 亿元。2021 年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97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258.71 亿元,收费总额 2.48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2020 年 12 月判决本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该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大信已履行了案款。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7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 2人受到行政处罚、31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会计师:钟本庆,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 年
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吉大通信(300597)2019-2021 年度审计报告、正海生物(300653)2019-2021 年度审计报告、宏创控股(002379)2019-2021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会计师:谢传生,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2000 年成
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0年签署宏创控股(002379)2019 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修俭,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4、审计收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依据审计工作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工时、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公司拟就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审计费用
为人民币 125 万元,与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持平。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沟
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在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 2022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针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已就续聘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汇报,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
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
求,公司此次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服务团队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公司已经充分了解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胜任审计工作,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