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5 证券简称:中达安 公告编号:2020-122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2020 年 12 月 9 日,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君晔先生和李涛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拟于三个交易日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相关受让方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 6,816,121 股股份,其中吴君晔先生拟转让 3,180,100 股股份,李涛先生拟转让 3,636,021 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5%。
本次公告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君晔先生、李涛先生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关于股份减持承诺:“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广东达安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广东达安股份数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方式为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进行,在减持前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广东达安并予以公告。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持股及股份变动的规定以及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规范诚信履行义务,如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广东达安。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日,吴君晔先生和李涛先生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及《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协议转让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吴君晔先生、李涛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