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5 证券简称:中达安 公告编号:2020-056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金购买股权相关方股份限售承诺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7 年 12 月 29 日,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60%股权的
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1.5 亿元收购将乐县君志技术推广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及其合伙人颜家晓、王建铭、陈兆猛、陈峻岭、罗均(以下简称“交易对手”)持有的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闽电力”)60%股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收购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6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
082)。
宏闽电力 60%的股权完成交割,公司已向交易对手支付了首期交易对价款及第
二期交易对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及 2018 年 4 月 27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60%股权完成交割的公告》、《关于收购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60%股权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2018-027)。
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根据双方签订的《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购
买股权协议》(以下简称“《股权协议》”)的约定向交易对手支付第三期交易对
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收购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60%股权进展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051)。
颜家晓、王建铭、罗均(以下简称“相关承诺方”)通过颜家晓证券账户按照
《股权协议》的约定完成首期交易对价款的 40%、第二期交易对价款的 40%购买公司
股票的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及 2019 年 5 月 22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现金购买股权相关方股份限售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2019-054)。
二、股份锁定承诺事项
1、根据《股权协议》的约定,颜家晓、王建铭、罗均做出股份锁定承诺:在购买上述股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办理所购买股票的锁定登记手续,锁定期为自锁定之日起至业绩承诺期限届满结束。业绩承诺期为 2017 年、2018 年、
2019 年三个会计年度。因 2020 年 6 月 30 日之前需要就交易对手的业绩承诺完成情
况进行审计,故锁定期限为锁定之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同时锁定期内因公司
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方式取得的股份,一并按前述期限进行锁定。
2、公司向中登深圳办理股东追加承诺涉及的股份限售业务时,因相关政策变化,中登深圳暂不提供追加限售服务,公司只能自行督促相关承诺方遵守其股份不转让的承诺。
3、截至本公告日,宏闽电力已完成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三个会计年度
的业绩承诺。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认为相关承诺方已完成《股权协议》中约定的业绩及股份锁定承诺,故相关承诺方就上述股份已无需继续履行股份不转让的承诺。
四、备查文件
1、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股权协议;
2、股份锁定期的专项承诺;
3、关于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