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5 证券简称:中达安 公告编号:2020-021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
已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以专人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0
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君晔先生主持,
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其中现场表决为 8 人,独立董事
董刚以通讯方式表决,无委托出席情况。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经营状况及以总经理为核心的公司管理层在本年度落实、执行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期内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陈雄
颖先生、董刚先生及冯绍津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 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 2019 年度相关资产信用减值准备 10,066,821.83 元,同时核销
应收账款 824,850.62 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824,850.62 元。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0)第 440ZA7074 号),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61,145,500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79,222,364.71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136,322,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5 元人民币(含税)的
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134,490.00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2020 年董事
长和副董事长薪酬、独立董事津贴维持 2019 年薪酬标准,董事兼任公司其他岗位职务的,按所任岗位职务领取薪酬。
本议案关联董事吴君晔、李涛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高级管理人员
王胜、黄曦仪 2020 年薪酬维持 2019 年薪酬标准,高级管理人员庄烈忠 2020 年
薪酬调整为 60 万元/年。为了充分发挥和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目标及考核奖惩方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胜、黄曦仪、庄烈忠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 75,000 万元以内的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
产经营所需的银行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承兑、保函等业务(具体业务品种由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与各银行协定)。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有关的协议,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具体内容如下:
序 授信额度
银行 用途 备注
号 (万元)
兴业银行股份
1 12,000 流贷和保函
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
2 13,800 并购贷
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
3 5,000 流贷和保函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
4 银行股份有限 5,000 流贷和保函
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
5 4,000 流贷和保函
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
6 8,000 保函
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
7 3,000 保函待转流贷
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
8 3,000 宏闽电力提供
有限公司
担保
为控股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
9 1,000 维思电力提供
有限公司
担保
保函、流贷和并
10 其他银行 20,000
购贷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
合计 74,800 75,000 万元以内的授信
额度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2019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