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5 证券简称:达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4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金购买股权相关方股份限售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60%股
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5亿元收购将乐县君志技术推广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及其合伙人颜家晓、王建铭、陈兆猛、陈峻岭、罗均持有的福建省宏闽电
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6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6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2)。
颜家晓、王建铭、罗均通过颜家晓证券账户按照《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购买股权协议》(以下简称“股权协议”)的约定完成首期交易对价款的40%
购买公司股票的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现金购买股权相关方股份限售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
二、颜家晓、王建铭、罗均购买公司股票的约定及履行情况
(一)购买公司股票的约定
颜家晓、王建铭、陈峻岭、陈兆猛、罗均作为将乐县君志技术推广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根据《股权协议》的约定:颜家晓、王建铭、罗均应在公
司向将乐县君志技术推广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第二期交易对价之日起九十个
交易日内,以现金方式合计购买等值于公司支付第二期交易对价40%金额的公司股
票,其中颜家晓、王建铭、罗均购买公司股票金额合计不得低于人民币
12,000,000.00元(大写:壹仟贰佰万元)。如公司股票交易处于窗口期或停牌期,则相应顺延。
公司已于2018年4月24日、2018年4月26日支付第二期交易对价款
3,171.14万元,补首期交易对价款256.71万元,共计3,427.85万元。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60%股权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二)购买公司股票的履行情况
近日颜家晓、王建铭、罗均通过颜家晓证券账户已按照《股权协议》的约定完成第二期交易对价款的40%购买公司股票的义务。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1,788,26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1%,实际交易额为人民币3,178.20万元。公司已支付首期、第二期交易对价款合计为7,927.85万元,实际交易金额占公司支付交易对价款的40%,符合《股权协议》的约定。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购买时间段 购买数量 买入均价 成交金额 占公司总股 占公司支付对
(股) (元) (万元) 本比例 价款的比例
2018年1月
颜家晓 9日至2019 1,788,260 17.77 3,178.20 1.31% 40.00%
年5月21日
注:上表中成交金额与实际计算金额有差异,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三、股份锁定承诺事项
根据《股权协议》的约定,颜家晓、王建铭、罗均做出股份锁定承诺:在购买
上述股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办理所购买股票的锁定登记手续,锁定期为自锁定之日起至业绩承诺期限届满结
束。业绩承诺期为2017年、2018年、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因2020年6月30日
之前需要就交易对手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进行审计,故锁定期限为锁定之日起至
2020年6月30日。同时锁定期内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方式
取得的股份,一并按前述期限进行锁定。
四、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本公告披露后,公司董事会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股份锁定手续,后续将按照《股权协议》及承诺方的承诺情况办理解锁手续。颜家晓持有的公司股票如因政策变化未能追加限售业务的,公司董事会将及时督促承诺方严格遵守承诺,如有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发生,公司将追究违约责任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股份锁定期的专项承诺;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