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海四达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及后续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战略合作具体事项的后续进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双方强强联合,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同时在复合铜箔/铝箔、CCS、传感器等新能源材料和核心器件的验证推广、新技术的开发创新、新设备的联合开发以及国内外市场拓展等方面相互支持、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符合公司产业发展的战略方向,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3、2022 年 10 月公司与江苏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项目投资合作
框架协议》尚在履行中。
一、协议签署概况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特”)控股子公司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四达”、“甲方”)于近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为抓住时代机遇,甲乙双方愿充分发挥各自在新能源和新材料领域的产品、技术、市场、渠道和资源优势,本着“开放协同、互相支持、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合作精神,共同携手在新一代电池上迅速导入复合铜箔/铝箔,快速研发高可靠、高安全的新一代电池在储能系统的应用,共同拓展储能市场。双方形成深度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整合双方的优势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引领行业发展。
本协议为双方战略性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介绍
公司名称: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刚
注册资本:28346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和平南路 306 号
经营范围:电池及电池组(含新能源储能、新能源汽车用锂离子电池、电池组)、电池材料、电池零部件、电池设备、电池仪器仪表、电源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租赁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电池回收;新能源汽车销售、租赁及售后服务;电源设备、通信设备、通讯器材、电子元器件的制造与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海四达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双方未发生交易事项。海四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战略合作宗旨和目标
1、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的合作宗旨是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信息共享、互相支持,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携手共进双方在储能产业链的延伸以及在新材料方面的开拓应用。
2、合作目标
通过本次战略合作,共同推进双方的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在锂电行业中的加速应用,为锂离子/钠离子电池“安全降本减重增效”提供行业解决方案,引领行业发展;助力双方进一步提升技术实力、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战略并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为双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二)战略合作内容
1、资源共享,开拓市场
在市场开拓和新能源项目开发中,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的渠道资源和各自擅长的领域共同为国内外市场客户提供服务,互助互利,协力开拓市场,达成双方在国内外电化学储能市场的共同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双方约定,乙方获取的包括但不限于海内外户用储能系统、工商业储能及发电侧储能系统的订单,在甲方提供的产品具备同等品质下的价格竞争力时可优先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甲方为乙方提供超具性价比的锂离子/钠离子电芯,以提升乙方承接的在各场景的新能源项目竞争力,助力乙方新能源业务版块高质量发展。
双方同意,未来在业务合作中,力争达成 5-10GWH 电芯产品及 5-10GWH 复合
铜箔/铝箔、CCS 等新能源材料市场推广,后续合作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各自经营发展另行约定具体权利义务关系。
甲方母公司拥有自主开发的应用于高频高速通讯领域的 LCP 树脂、薄膜和纤维产品的规模化生产能力。乙方拥有应用于电脑、手机、智能穿戴等通讯产品的柔性电路板及模组产品业务。双方共同看好未来高速高频通讯产业的发展趋势,双方致力联合开发以 LCP 材料为基材的柔性电路板及模组产品,共同推进 LCP产品的开发和终端客户认证以及产业化供应,并将甲方母公司作为 LCP 产品的核心供应商。
2、优势互补,联合开发
双方同意提供各自的研发资源,包括不限于研发线、中试线、测试设备、产品方案、研发人员等,协助对方完成相应的产品开发,测试和中试,联合导入新材料、新技术、新器件,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联合改进工艺流程和开发新设备,提升生产效率,降低成本;联合为锂电池“安全降本减重增效”提供解决方案,引领行业发展。
3、互相支持,优先导入
双方互相支持将对方导入合格供应商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用甲、乙双方具有优势的技术、产品和服务,双方均给予对方最优惠价格。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技术先导型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A 股上市企业,公司研发的复合铜箔/铝箔、新型 Pack 级传感器等新能源材料和核心器件对提高锂电池安全性、减重、提升能量密度及储能系统的安全可靠性有着显著的贡献。公司在美国、新加坡、马来西亚、中国等地建立了 8 大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客户遍布全球 80 多个国家和地区,在海外拥有广泛的市场渠道和大客户资源,在国内与多家央国企战略合作开发发电侧储能、工商储和户用储能等新能源项目锁定客户和市场。海四达系普利特控股子公司,作为普利特布局“新材料+新能源”双轮驱动发展的战略引擎,是国内主流的储能电芯及系统产品制造商,拥有大规模和高质量的锂电生产制造能力与产能配备,并且已成功开发出钠离子电池产品,已建立了动力和储能电池领域完整的研发、制造能力。
本次双方强强联合,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同时在复合铜箔/铝箔、CCS、传感器等新能源材料和核心器件的验证推广、新技术的开发创新、新设备的联合开发以及国内外市场拓展等方面相互支持、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符合公司产业发展的战略方向,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及后续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战略合作具体事项的后续进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具体履行情况如下:
序号 协议名称 协议对方 披露索引 履行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
1 《项目投资合 江苏邳州经济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与江苏邳州经济 履行中
作框架协议》 开发区管委会 开发区管委会签署项目投资合作框架
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瑞梅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 3,9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1,908,281 股后的293,273,339 股为基数计算该股份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成。
减持公司股份的书面通知。若未来控股股东、董监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与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