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1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76,445,129.4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644,512.9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8,662,705.51元,减2018年度派发现金红利9,264,00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38,199,321.98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59,713,440.11元。
考虑到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未来对资金需求较大,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及资本金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后,公司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现有公司总股本150,5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7,527,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30,108,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80,648,000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长期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
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