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4-043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归属办理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3 人
本次拟办理的归属数量(调整后):45.8835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837%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调整后):8.694 元/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票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介
1、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及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授予数量(调整前):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152.6341 万股的 0.76%,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5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40%
予之日起 27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7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予之日起 39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39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予之日起 51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4、授予价格(调整前):15.19 元/股。
5、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 28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二个归属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第三个归属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超硬材料制品业务的业绩影响和股份支付费用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核评级,并依照激励对象考核评级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级
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考核评级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考核评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归属比例 100% 100% 70% 0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按作废失效处理。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证券部未收到
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1 月 12 日,公司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03)。
3、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 年 1 月 16 日,
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06)。
4、2021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公司以 2021 年 1 月 20 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15.19 元/股,向 28 名激励对
象授予 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三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第三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39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授予之日起 51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1 年 1 月
20 日,本次激励计划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进入第三个归属期。
(二)满足归属条件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符合归属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符合归属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自其授予日起至各批次归 归属任职期限要求。属日,须满足各自归属前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本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考核年度为 2023 年度,2023 年度业绩考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的《审计报告》:2023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
第三个归属 市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