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 2024-007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08 号) ,广东新劲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 12,3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246,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1,631,746.78 元。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12月27日对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510Z0023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的存放利率,合理增加存储收益,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新增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前述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2月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
况 及 存 储 情 况 如 下 :
佛交银营业部 交通银行股份有 4462670000130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补充流动资金
2023 年募监字 新劲刚 限公司佛山分行 00694146 172,816,366.43 项目、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建设
1218 号 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GZTG20230906L 浙商银行股份有 5880010210120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射频微波产业
301 宽普科技 限公司广州分行 100001521 0.00 化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
和使用。
GZTG20230906L 浙商银行股份有 5880010210120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射频微波产业
322 新劲刚 限公司广州分行 100001359 0.00 化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
和使用
甲方: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
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5880010210120100001359。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募集
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
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
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
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
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刘愉婷、王雷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
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
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
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
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
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
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
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0、本协议一式玖份,甲、乙、丙三方各持贰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