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0-047
债券代码:124001 债券简称:劲刚定转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学友先生,高级管理人员罗海燕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00),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董学友先生
计划在 2019 年 11 月 8 日至 2020 年 5 月 7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 300,05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5%);公司财务总监罗海燕女士计
划在 2019 年 11 月 8 日至 2020 年 5 月 7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 43,53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
2019 年 12 月 3 日,董学友先生的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经过半,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数量过半的公告》(以下简称“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2)。
2020 年 2 月 11 日,罗海燕女士的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经过半,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以下简
称“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完成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自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日至本公告日,罗海燕女士尚未减持公司股份;董学友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 成交均价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股) 比例 (元/股)
集中竞价交易 2019.11.20 10,000 0.0082% 16.70
集中竞价交易 2019.11.22 10,000 0.0082% 16.62
集中竞价交易 2019.11.28 74,950 0.0618% 15.851
董学友 集中竞价交易 2019.11.29 118,700 0.0979% 15.671
集中竞价交易 2019.12.04 30,000 0.0247% 16
集中竞价交易 2019.12.12 20,000 0.0165% 17.62
集中竞价交易 2019.12.20 16,400 0.0135% 18.299
合计 - - 280,050 0.2310% -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00,210 0.99% 920,160 0.76%
董学友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0,053 0.25% 230,040 0.19%
有限售条件股份 900,157 0.74% 690,120 0.57%
合计持有股份 174,146 0.14% 174,146 0.14%
罗海燕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3,537 0.04% 43,537 0.04%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0,609 0.11% 130,609 0.11%
注:1、本次减持前,上述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 2017 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取得的股份。
2、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董学友先生在本次减持后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股份为 2020 年解锁的流通股。
3、上述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相关情况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董学友先生、罗海燕女士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其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董学友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完成告知函》;
2、罗海燕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