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19-112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进展暨数量过半的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学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00),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振明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学友先生,财务总监罗海燕女士,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
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自 2019 年 11 月 8 日至 2020 年 5 月 7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696,35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57%。其中,董事、副总经理董学友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300,053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股东名 直接持有公司 占公司目前 拟减持直接持有 拟计划减持数量
称 职务 股份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公司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的比例
(%) (股) (%)
王振明 董事
副总经理 1,411,067 1.16% 352,767 0.29%
董学友 董事
副总经理 1,200,210 0.99% 300,053 0.25%
罗海燕 财务总监 174,146 0.14% 43,537 0.04%
注:上述比例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副总经理董学友先生出具的《股份变动情况申报表》,
截至 2019 年 12月 2 日,董事、副总经理董学友先生已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213,6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762%。较其预披露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现将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 减持均价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股) 比例 (元/股)
集中竞价交易 2019.11.20 10,000 0.0082% 16.70
集中竞价交易 2019.11.22 10,000 0.0082% 16.62
董学友
集中竞价交易 2019.11.28 74,950 0.0618% 15.851
集中竞价交易 2019.11.29 118,700 0.0979% 15.671
合计 - - 213,650 0.1762%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00,210 0.99% 986,560 0.81%
董学友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0,053 0.25% 86,403 0.07%
有限售条件股份 900,157 0.74% 900,157 0.74%
注:1、本次减持前,董事、副总经理董学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1,200,210 股, 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 2017 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取得的股份。
2、董学友先生获授的上述股票中已解除限售条件的有 1,200,210 股,剩余尚未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为 0 股。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董学友先生本年度可减持股份数量为 300,053 股。
3、截至本公告日,董学友先生已按减持计划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213,650 股。
4、上述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董学友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其作出的相关承诺;
2、董学友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均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董学友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董学友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董学友先生出具的《股份变动情况申报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董监高持股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