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公告方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 14:30 在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
577 号华测时空智能产业园 C 座二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 9:15-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总经理朴东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9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264,379,8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408%;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224,325,8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716%;通过网络有效投票的股东共18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40,054,0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92%。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计18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40,601,4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9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附注:本公告中占比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不为 100%,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赵延平先生、朴东国先生、王向忠先生、袁本银先生四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
1.01 选举赵延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3,443,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5.863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9,665,1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643%。
赵延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02 选举朴东国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2,117,9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5.362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339,5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994%。
朴东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03 选举王向忠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2,117,9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5.362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339,5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994%。
王向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04 选举袁本银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3,443,9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95.863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9,665,5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652%。
袁本银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陈义先生、葛伟军先生、黄娟女士三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
2.01 选举陈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3,483,9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5.878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9,705,5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638%。
陈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 选举葛伟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3,483,9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5.878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9,705,5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638%。
葛伟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3 选举黄娟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3,484,3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5.878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9,705,9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647%。
黄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沈礼伟先生、汪利先生二人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为:
3.01 选举沈礼伟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53,483,9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5.878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9,705,5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638%。
沈礼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3.02 选举汪利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52,160,3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5.378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381,9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038%。
汪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2,270,5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5.4197%;反对12,109,2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8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492,1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0.1753%;反对12,109,2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82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2,270,5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5.4197%;反对12,109,2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492,1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0.1753%;反对12,109,2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82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2,270,5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5.4197%;反对12,109,2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8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492,1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0.1753%;反对12,109,2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82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经营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2,270,5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5.4197%;反对12,109,2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8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492,1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0.1753%;反对12,109,2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82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2,270,5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5.4197%;反对12,109,2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8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492,1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0.1753%;反对12,109,2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2,270,5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5.4197%;反对12,109,2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8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492,1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0.1753%;反对12,109,2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82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