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7 证券简称:华测导航 公告编号:2023-106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以及《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8 日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3 年 12 月 9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8 日
(3)公示方式:公司 OA 办公系统公示。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通过邮件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5)公示结果: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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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司章程》以及本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含公司(含各级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符合《上市规则》《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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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