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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测导航: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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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

                  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测导航”或“公司”)于 2022年 6 月 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2019 年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OA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12月9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 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19年12月16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 年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业已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0年2月7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427名激励对象870万份股票 期权的登记工作,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0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首次授 予部分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9年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4.81元/份调整为 10.36元/份,股票期权总数由970万份调整为1358万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由870万份调整为1218万份,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由100万份调整为140万份。

    7、2020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 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0年9月10日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权益授予日,同 意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6名激励对象授予14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为19.80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9、2021年5月7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10、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 案,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2019年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36元/份调整为10.11元/份,2020年 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9.80元/份调整为19.55元/份。独立董事对此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12、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13、2022 年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2 年 5 月6 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15、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股票期权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 股本为基数(不含回购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如自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 过后至未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股本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 例不变的原则对总额进行调整。

  2、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1)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2)调整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调整涉及的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共计5,865,917 份。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5,865,917×(1+40%)=8,212,284份。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本次调整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5,865,917 份调整为 8,212,284 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5,081,587 份调整为
7,114,222 份,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由784,330 份调整为1,098,062 份。

  3、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1)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若在行权前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②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2)调整结果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0.11-0.3)/(1+40%)=7.01 元/份;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9.55-0.3)/(1+40%)=13.75 元/份。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由 10.11
元/份调整为7.01 元/份,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由 19.55 元/份调整为 13.75 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及技术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实施完毕,公
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也 未违反 相关法 律、 法规和 规范性 文件的 规定。 因此, 同意调整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此次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于2022 年 6 月6 日出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
于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事项之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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