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5 证券简称: 三雄极光 公告编号:2023-043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2: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7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7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良地埠工业区蔡新路 293 号 D 栋
一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宇涛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180,127,180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64.485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69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76,049,297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63.0253%,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23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4,077,88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4599%,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4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4,077,883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1.4599%,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4,077,88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4599%,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4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独立董事温其东先生、曾亚敏女士通过线上方式参加。
4、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旗下“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万象益新 5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
巴马万象益新 5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至 2022 年 8 月 26 日
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14,902,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2%。前述股东在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5%时,未立即停止增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违反规定买入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对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因此,前述股东合计增持超过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 5%的部分股份,在买入后的 36 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即对其持有的公司 906,650 股股票不得行使表决权。
因此,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5 月 10 日,公司总股本为
279,331,000 股,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78,424,350 股。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842,2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8%;反对
284,8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92,9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139%;反对 284,8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2、《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842,2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8%;反对
284,8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92,9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139%;反对 284,8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3、《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842,2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8%;反对
284,8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92,9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139%;反对 284,8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4、《<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842,2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8%;反对
284,8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92,9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139%;反对 284,8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5、《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830,4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53%;反对
296,6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81,1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245%;反对 296,6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6、《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842,2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8%;反对
284,8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92,9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139%;反对 284,8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7、《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842,2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8%;反对
284,8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92,9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139%;反对 284,8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8、《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842,2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8%;反对
284,8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92,9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139%;反对 284,8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张宇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钧锷先生、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金美好星宇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张贤庆先生,林岩先生和陈松辉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92,99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139%;反对
284,8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92,9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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