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5 证券简称: 三雄极光 公告编号:2022-052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23 日(星期一)下午 13: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23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3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良地埠工业区蔡新路 293 号 D
栋一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宇涛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为 279,331,000 股(公司总股本为 280,000,000 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669,000 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96,986,583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70.352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2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88,226,300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67.223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384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8,760,28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128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36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8,760,283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3.128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3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8,760,28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128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362%。
3、公司全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独立董事温其东先生、曾亚敏女士通过线上方式参加。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793,9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22%;反对
192,5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67,6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016%;反对
192,5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9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2、《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793,9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22%;反对
192,5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67,6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016%;反对
192,5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9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3、《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793,9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22%;反对
192,5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67,6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016%;反对
192,5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9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4、《<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793,9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22%;反对
192,5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67,6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016%;反对
192,5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9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5、《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793,9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22%;反对
192,5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67,6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016%;反对
192,5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9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6、《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793,9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22%;反对
192,5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67,6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016%;反对
192,5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9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7、《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793,9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22%;反对
192,5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67,6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016%;反对
192,5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9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8、《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793,9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22%;反对
192,5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67,6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016%;反对
192,5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9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9、《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793,9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22%;反对
192,5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67,6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016%;反对
192,5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9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关联股东张宇涛先生、张贤庆先生、林岩先生、陈松辉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67,69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8016%;反
对 192,5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198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67,69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8016%;反
对 192,5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198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确定 2021 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联股东张宇涛先生、张贤庆先生、林岩先生、陈松辉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67,69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8016%;反
对 192,5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198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67,69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