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三雄极光 证券代码:300625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摘要
二〇二二年三月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声明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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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1、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参与人数、资金规模、股票规模等要素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认购资金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具有一定的可实现性,但未来由于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行业景气度的波动、市场竞争加剧等原因的影响,也可能存在业绩无法达成的风险。
5、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董事会认定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中层干部和核心员工。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150 人,参与对象的最终人数、名单将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规模不超过 3,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
酬及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获得的自筹资金。公司不存在因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亦不从公司提取激励基金。
5、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股票规模为不超过 3,130 ,218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12%。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内,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非交易过户完成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等除权、除息事宜,标的股票的数量做相应调整。最终标的股票的过户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6、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 6.50 元/股。在董事会决议
公告日至非交易过户完成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
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宜,购买价格做相应调整。
7、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 年,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享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权益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且未展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也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提前终止。
8、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
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可转换债换股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锁定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得进行交易。
9、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考核期内考核结果,分三期将对应的权益依据考核结果归属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各持有人,三期可归属的比例分别为 30%、30%、40%。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指标分为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与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其中,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如下:
考核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第一个考核期 2022 年 (1)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0.00 亿元;
(2)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2.22 亿元。
公司需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第二个考核期 2023 年 (1)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4.50 亿元;
(2)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2.55 亿元。
公司需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第三个考核期 2024 年 (1)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0.80 亿元;
(2)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3 亿元。
注:净利润计算依据为摊销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个人绩效考核将根据公司内部个人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10、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处置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配、将股票权益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等方式,具体处置方式由管理委员会决策。
11、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设立管理委员会,代表员
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
12、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拟包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2 人,不
包含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第一大股东。上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监事、高管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应回避表决。
上述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在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中担任职务,同时放弃个人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本员工持股计划与上述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情况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未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3、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大会就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表决时,存在下列情形的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应当回避: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分享收益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应当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14、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第一章 总则......9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9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9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确定依据及认购情况......10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10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10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情况......10
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和股票来源、规模及购买价格......12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规模......12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规模......12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价格及合理性说明......13
第四章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14第五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权益归属、业绩考核、变更及终止 .....15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15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15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归属安排......16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16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17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18
第六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处置 ......19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处置方式......19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权益处置......19
第七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 ......21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权利、义务......21
二、持有人会议......21
三、管理委员会......23
四、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的事项......25
第八章 本期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27
第九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28
第十章 其他重要事项 ......29
释义
本文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三雄极光、上市公司、 指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公司
三雄极光股票、公司股 指 三雄极光普通股股票,即三雄极光A股
票、标的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 指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
本草案、本员工持股计 指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划草案
持有人 指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指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认购协议书》 指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