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5 证券简称:三雄极光 公告编号:2021-081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 LED 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8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7,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 19.3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5,1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8,543.9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6,556.10 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3月 1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7]G17000360150 号)。公司已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将本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 LED 绿色照明扩产建设项目 53,603.35
2 LED 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3,661.45
3 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 16,423.67
4 实体营销网络下沉完善扩充项目 17,141.11
5 跨境电商海外市场拓展项目 5,710.28
6 O2O 电商平台建设项目 10,016.24
合计 126,556.10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项目的投资金额在项目间有所调整。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后募集 截至 2021 年 募集资金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 资金投资总 11 月 30 日累 投入进度 备注
号 诺投资总额 额(A) 计投入金额 (B/A)
(B)
LED 绿色照 该项目已终止,
1 明扩产建设 53,603.35 53,603.35 22,453.85 41.89% 节余募集资金
项目 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LED 智能照
2 明生产基地 23,661.45 23,661.45 13,224.44 55.89% -
建设项目
3 研发中心扩 16,423.67 16,423.67 9,868.04 60.08% -
建升级项目
实体营销网
4 络下沉完善 17,141.11 24,641.11 24,707.07 100.27% -
扩充项目
跨境电商海
5 外市场拓展 5,710.28 3,210.28 3,494.30 108.85% 该项目已结项。
项目
6 O2O 电商平 10,016.24 5,016.24 5,668.04 112.99% 该项目已结项。
台建设项目
合计 126,556.10 126,556.10 79,415.75 62.75% -
注:
1、上表中“募集资金投入进度”大于 100%比例的,系由于上表“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累计投入金额”包含公司在募集资金存储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银行活期利息、管理费、手续费支出等因素,而“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含前述因素导致。
2、上表中金额保留至小数点后 2 位数,若出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
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1、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综合考虑产能增长情况、公司业务发展以及经济及行业市场发展状况,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经过谨慎研究,拟对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时间 状态时间
1 LED 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LED 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由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肇庆三雄极光照明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三雄”)负责实施,实施地址为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榄北路 1 号、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良地埠工业区、肇庆高新区大旺大道 59 号。
本次项目延期主要是因为榄核镇榄北路 1 号基建工程建设进度慢于预期,主
要原因包括:①新冠疫情对项目建设进度造成了一定影响;②基建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外部审批程序及部分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所需时间超过预期;③今年建材大幅涨价及供应紧张,导致项目承包方的工期进展慢于预期。
目前,肇庆三雄已完成建筑面积约 1.7 万平方米的新厂房建设并已投入生产
使用。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良地埠工业区厂房 A1 和厂房 C1 加建项目及厂房 C2
新建项目已完成全部工程建设,目前正在进行验收。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榄北路1 号新建厂房主体已封顶,内部及外墙装修已完工,消防工程已完成 90%,目前正在进行道路、排水及绿化等附属工程的施工。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 LED 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
展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将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充分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实现预期效果。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采取谨慎的态度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相关人员交谈,查阅了公司《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等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作出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