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5 证券简称:三雄极光 公告编号:2019-012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9年1月7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含18元/股)。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或依法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19年1月28日披露了《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0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198,370股,约占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0.4280%,最高成交价为15.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8,190,962元(成交价格来自证券公司营业部交割单数据,成交总额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过程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既定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1月31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5,641,761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410,440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