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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关于取消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权益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3

万兴科技:关于取消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权益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24        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债券代码:123116        债券简称:万兴转债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陈琦胜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1 年 4 月 10 日至 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通过在公司内部网站《员
工之家》发布了《关于 2021 年股权激励名单公示的通知》,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
的异议。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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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59 人调整为
249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900 万股调整为 895.80 万股。首次授予
日 2021 年 5 月 7 日,授予价格 40 元/股。

  6、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取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同意公司作废 4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71.80 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作废因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72.40 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作废 244.20 万股。

    二、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同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激励计划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预留限
制性股票未明确激励对象,因此公司决定取消预留授予的 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取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不影响公司股本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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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全力以赴为全体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取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同时,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取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股本结构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取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取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股本结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监事会同意取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六、律师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取消预留股票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取消授予的原因和数量符合《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植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消授予预留权益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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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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