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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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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66.81 元/份;

    2、本次符合可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53 人,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为 728,550 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0.5607%;

    3、本次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20 年 8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董事吴太兵先生、张铮先生、胡立峰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其他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仅就上述议案进行了讨论,并将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8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 8 月 5 日至 2020 年 8 月 14 日,公司通过在公司内部网站《员工
之家》发布了《关于 2020 年股权激励名单公示的通知》,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
的异议。2020 年 8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吴太兵先生、张铮先生、胡立峰先生、宿迁兴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亿兴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因参与本次会议的董事吴太兵先生、张铮先生、胡立峰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其他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2020 年 9 月 3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在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和股票行权等股东大会授权实施股权)时,仅因关联董事回避导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时,相关授权实施事项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述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吴太兵先生、张铮先生、胡立峰先生、宿迁兴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亿兴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7、2020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0 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参与本次会议的董事吴太兵先生、张铮先生、胡立峰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其他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仅因关联董事回避导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时,相关授权实施事项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0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0 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9、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相关事项的议案》,参与本次会议的董事吴太兵先生、张铮先生、胡立峰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其他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仅因关联董事回避导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时,相关授权实施事项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相关事项的议案》。

    11、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并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取消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参与本次会议的董事吴太兵先生、张铮先生、孙淳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其他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仅因关联董事回避导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时,相关授权实施事项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入第一个可行权期

    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
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 2020 年 9 月 3 日,股票期权第一个等
待期即将届满。

    (二)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条件。
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 2019 年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审计,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情况如
于 20%,或 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下:

  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数值均以公司该会计  1、2020年营业收入:公司2020年营业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准,其中净利润增长数值均  收入为9.76亿元,较2019年增长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  38.81%;
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及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影响的  2、2020年净利润:公司2020年净利润

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为12,523.80万元,较2019年增长
                                              45.19%;扣除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
                                              份支付费用的影响,公司2020年度净
                                              利润较2019年增长36.21%。

                                              综上所述,公司业绩考核达标,满足
                                              行权条件。

4、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181名中有149名2020
  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结果将于每年度进行考核,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S/A/B+/B考核周期与公司业绩考核周期一致,考核结果划分为  档,本期满足行权额度100%;
S(优秀)、A(良好)、B+(较好)、B(达标)、B-(略  (2)激励对象中4名因2020年绩效考低)、C(待改进)D(不合格)七个档次,依据考核  核结果为B-档,本期满足行权额度
结果,按下表确定行权比例:                    50%,其他由公司统一注销;

 考核结果  S  A  B+  B    B-  C  D    (3)激励对象中2名因2020年绩效考
 解锁比例      100%        50%    0%      核结果为C/D档,本期不符合行权条
                                              件,由公司统一注销;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行权比例×个  (4)激励对象中1名因个人原因放弃
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本期行权,本期由公司统一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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