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4 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0-120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权激励计划》”)等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已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5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当日在公司内部网站《员工之家》发布了《关于 2020 年股权激励名单公示的通知》,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0
年 8 月 5 日至 2020 年 8 月 14 日。截至 2020 年 8 月 14 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
2、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
证券代码:300624 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0-120
合并报表内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任职文件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的公司任 职
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本次拟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吴太兵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其全面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对公司的战略方针、经营决策及技术开发等事项具有重大影响。除此之外,其余激励对象中无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包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因此,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均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公司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证券代码:300624 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0-120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