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4 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18-102
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8日,公司通过在公司内部网站《员工之家》发布了《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名单公示”的通知》,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8年11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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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和数量进行调整的情况
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124名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在知悉股权激励事项后仍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失去激励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首次授予数量及预留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激励对象人数(人) 124 122
首次授予数量合计(股) 1,204,000 1,142,000
预留权益合计(股) 301,000 285,500
全部授予数量合计(股) 1,505,000 1,427,500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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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数量及预留权益数量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授予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授予调整的内容、本次授予之授予日的确定、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本次授予的条件均符合《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权授予登记等事项。
特此公告。
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