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第七节 股东大会决议
第八节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第九节 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的选举程序
第五章 重大交易事项审查与决策
第一节 对外担保及提供财务资助
第二节 关联交易
第三节 不涉及关联关系的重大交易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五节 董事会秘书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九章 党的组织及党建工作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一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公司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启东市捷捷微电子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公司各股东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采取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经江 苏 省 南 通 工 商 行 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持有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
913206001383726757 的《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02 月 1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60 万股,于 2017 年 03 月 14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018 年 3 月 7 日,公司向股权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 100.14 万股,于 2018 年
5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8 年 5 月 25 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所有股东每 10 股转增 9 股。
因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17100 股。
2019 年 4 月 11 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所有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2019 年 11 月 28 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35,660,997 股,于 2020
年 1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020 年 5 月 26 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所有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
因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18,240股。
2020 年 12 月 1 日,公司向股权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 262.15 万股,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因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4,000 股。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向所有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向股权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 23.70 万股,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因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23,250股。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启东市经济开发区钱塘江路 3000 号
邮政编码:2262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36,711,048 元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
监(财务负责人)。
第十二条 公司应积极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加强与
股东的沟通和交流。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法诚信经营,使公司实力不断壮大,为公司股东谋求
最大利益,为本地区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半导体分立器件、电力电子元器件的制造、
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
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一元。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 6,700 万股,占公司当时已发行普通股总股数的
100%。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股份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认购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1 江苏捷捷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 44.78 净资产折股 2011.8.25
2 黄善兵 960.00 14.33 净资产折股 2011.8.25
3 南通中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80.00 10.15 净资产折股 2011.8.25
4 王成森 480.00 7.17 净资产折股 2011.8.25
5 张祖蕾 400.00 5.97 净资产折股 2011.8.25
6 天津正和世通股权投资基金 400.00 5.97 净资产折股 2011.8.25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 沈欣欣 300.00 4.48 净资产折股 2011.8.25
8 南京蓉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 240.00 3.58 净资产折股 2011.8.25
9 朱瑛 45.00 0.67 净资产折股 2011.8.25
10 薛治祥 45.00 0.67 净资产折股 2011.8.25
11 王琳 45.00 0.67 净资产折股 2011.8.25
12 张玉平 15.00 0.22 净资产折股 2011.8.25
13 黎重林 15.00 0.22 净资产折股 2011.8.25
14 颜呈祥 15.00 0.22 净资产折股 2011.8.25
15 徐洋 12.00 0.18 净资产折股 2011.8.25
16 陈德洲 10.00 0.15 净资产折股 2011.8.25
17 吴家健 8.00 0.12 净资产折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