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21-105
证券代码:123115 证券简称:捷捷转债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对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3,2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032%。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10月22日办理完成。
3、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36,711,048股。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 年 10 月 15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权激励对象之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等议案。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捷捷微电关于限制性股
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8.18 元/股,授予日为 2020 年
12 月 1 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0 年 12 月 11 日。
6、2021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4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对 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8、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权益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权益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 3,926,250 股,授予价格为 12.0133 元/股。
9、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3,25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1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对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25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减资公告,自公告日起 45 天内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
11、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
定以 2021 年 8 月 24 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以 17.1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 22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7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2、2021 年 9 月 14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捷捷微电关于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7.15 元/
股,授予日为 2021 年 8 月 24 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1 年 9 月 16
日。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情况
1、本次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回购价格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故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3,250 股进行回购注销。
2、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1)注销数量
自《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权益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增发等事项,故注销数量无需再次调整。
注销数量为 23,250 股。
(2)注销价格
自《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权益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增发等事项,故注销价格无需再次调整。
注销价格为 12.0133 元。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公司需支付的总金额为 279,309.23 元,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
4、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16Z0033 号《验资报告》。审验结果为:
元,其中:以货币资金归还方施瑜 144,159.60 元,以货币资金归还叶明燕 135,149.63元。据此,贵公司减少股本人民币 23,250.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256,059.23 元。
截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止,贵公司股本为人民币 736,711,048.00 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截止验资报告出具日,公司总股本由 736,734,298 股变
更为 736,711,048 股,公司股份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证券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回购 本次变动后
(单位: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数量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96,050,976 13.04% 23,250 96,027,726 13.03%
二、无限售流通 640,683,322 86.96% 0 640,683,322 86.97%
股
三、股份总数 736,734,298 100.00% 23,250 736,711,048 100.00%
注:上表中比例计算数值均保留四位小数,以四舍五入方式计算。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