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20-123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董事沈欣欣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
公司董事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编号:2020-107),沈欣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3,6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80%,沈欣欣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3,0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6306%。
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收到沈欣欣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具体
情况如下:
一、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
1、沈欣欣先生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成交均价(元/股)
沈欣欣 集中竞价 2020-11-11 3,080,000 0.6306% 54.847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沈欣欣 13,680,000 2.80% 10,600,000 2.17%
二、相关情况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沈欣欣先生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沈欣欣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