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
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南通中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之
一致行动人张祖蕾先生、董事黎重林先生、监事薛治祥先生、钱清友先生、高级
管理人员颜呈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3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南通中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中创”)、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张祖蕾先生、董事黎重林先生、监事薛治祥先生、钱清友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颜呈祥先生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南通中创持有公司股份19,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19%,南通中创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4,8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80%。
张祖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23%,张祖蕾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2,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
持股5%以上股东南通中创与董事张祖蕾先生系一致行动人。南通中创与张祖蕾先生计划累计减持7,5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79%。本次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黎重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5%,黎重林先生计划自
91,8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4%。
薛治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8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8%,薛治祥先生计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320,6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2%。
钱清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6%,钱清友先生计划自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42,7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6%。
颜呈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2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6%,颜呈祥先生计划自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106,8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
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
相应进行调整。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南通中创、张祖蕾先生、黎重林先生、薛治祥先生、钱清友先生、颜
呈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占公司有限售条件无限售流通无限售流通
股东名称 股东类别 日持股总数总股本股份数量股(股) 股占公司总
(股) 比例 (股) 股本比例
持股5%以上股
南通中创 19,380,000 7.19% 0 19,380,000 7.19%
东
董事、南通中
张祖蕾 创之一致行动 11,400,000 4.23% 8,550,000 2,850,000 1.06%
人
黎重林 董事 412,500 0.15% 309,375 103,125 0.038%
薛治祥 监事会主席 1,282,500 0.48% 961,875 320,625 0.12%
钱清友 监事 171,000 0.06% 128,250 42,750 0.016%
颜呈祥 副总经理 427,500 0.16% 320,625 106,875 0.0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份来源、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情况如下:
本次拟减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股东类别 减持原因 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数量(股) 股本比例
公司首次公
持股5%以上股 自身资金 开发行前已
南通中创 大宗交易 4,845,000 1.80%
东 需求 发行的股份
及转增股份
公司首次公
董事、南通中
个人资金 开发行前已
张祖蕾 创之一致行动 集中竞价 2,680,000 0.99%
需求 发行的股份
人
及转增股份
公司首次公
个人资金 开发行前已
黎重林 董事 集中竞价 91,875 0.034%
需求 发行的股份
及转增股份
公司首次公
个人资金 开发行前已
薛治祥 监事会主席 集中竞价 320,625 0.12%
需求 发行的股份
及转增股份
公司首次公
个人资金 开发行前已
钱清友 监事 集中竞价 42,750 0.016%
需求 发行的股份
及转增股份
公司首次公
个人资金 开发行前已
颜呈祥 副总经理 集中竞价 106,875 0.04%
需求 发行的股份
及转增股份
2、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证券法规明确的信息披露窗口期不减持)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变动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1、南通中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祖蕾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张祖蕾和沈卫群任意一人于公司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张祖蕾或沈卫群离职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4个月内,若需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张祖蕾或沈卫群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2)持股5%以上股东南通中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祖蕾锁定期满后减持意向
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4个月内,若需减持,须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且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2、薛治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申报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黎重林、钱清友、颜呈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