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
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
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Jiejie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注册地址:江苏省启东科技创业园兴龙路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
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
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
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
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
险。
1-1-1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360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
的数量不超过2,360万股,公司相关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
量不超过1,000万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与股东公开发
发行股数 售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上限,即
2,360万股,公司优先发行新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
监会核准的额度为准。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与公司股东公开
发售股份数量之和,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
新股发行数量 【】万股
股东公开发售数量 【】万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发行人所有
每股面值 人民币1元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预计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 】年【 】月【 】日
1-1-2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下列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并请认真阅读本招股
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一)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黄善兵、控股股东捷捷投资、股东蓉俊投资和间接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黄健、李燕分别承诺:
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发
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黄善兵于发行人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
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黄善兵申报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4个月内,若需
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黄健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捷捷投资、蓉俊投资的股份,也不由捷捷投资、蓉俊投资
回购该部分股权。
李燕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蓉俊投资的股份,也不由蓉俊投资回购该部分股权。
(二)发行人股东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