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21-074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项
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34,011,833.21 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0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45 万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9.8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10,853,5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0,309,460.0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70,544,039.95 元。
截至 2017 年 3 月 8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13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出具的《博士
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
华核字[2017]002214 号),2017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7 年 3 月 14 日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人民币 1,415.87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 2017 年 5 月4 日,公司已完成上述资金置换。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备案文号
投入金额
1 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22,307.12 14,553.64 深福田发改备案
(2015)0079 号
2 信息化建设项目 2,472.23 2,472.23 深福田发改备案
(2015)0078 号
合计 24,779.35 17,025.87 -
(三)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情况
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原计划 15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为 13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直营店建设总数不变,为278 家。
2020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原计划 13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为 17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直营店建设总数不变,为 278 家。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
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0 年 3 月 14 日调整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投资总额及投资规模不变。
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原计划 17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为 16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直营店建设总数不变,为 278 家。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1 年 8 月 31 日调整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项目
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投资总额及投资规模不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并经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修订
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中国光
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连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 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99327418 95,821,739.95 11,245.58 活期
限公司深圳分行 708296343 - 34,000,000.00 7 天通知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4250100003700000329 24,722,300.00 587.63 -
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39180188000051569 50,000,000.00 - 已注销
限公司深圳分行
合 计 - 170,544,039.95 34,011,833.21 -
注:1、募集资金本金余额应为 21,529,479.52 元,与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差异
12,482,353.69 元,系理财收益、手续费支出、银行结息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2、2020 年 4 月 8 日,公司将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
户(专项账户账号:39180188000051569)进行注销,专户中的余额共计 10,728,541.33 元 (包括利息)全部转入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专项账户账 号:699327418)。至此,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2021 年 11 月 30 日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募集资金承诺投 募集资金累积投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节余余 尚需支付的合 是否实
号 项目名称 资总额 入金额 投资进度 额(含理财收益 同余款 施完毕
及利息收入)
1 营销服务平 145,821,739.95 124,300,827.84 85.24% 34,011,245.58 2,080,668.45 是
台建设项目
2 信息化建设 24,722,300.00 24,713,732.59 99.97% 587.63 - 是
项目
合计 170,544,039.95 149,014,560.43 - 34,011,833.21 2,080,668.45 -
注:募集资金实际节余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结息余额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