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20-015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0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4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
民币 9.8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10,853,5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0,309,460.0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70,544,039.95 元。截至 2017 年 3 月 8 日,公司上述发
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13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并经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7 年 4 月修订了《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中国光
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
连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699327418
圳分行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44250100003700000329
圳罗湖支行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39180188000051569
圳分行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将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专项账户账号:39180188000051569)进行注销,专户中的余额共计 10,728,541.33 元(包括利息)全部转入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专项账户账号:699327418)。至此,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自动终止。
特此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