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9 证券简称:金银河 公告编号:2018-104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其中董事刘本刚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0%)。公司于2018年9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对上述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作了披露。
截止2018年12月4日,刘本刚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的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及董事刘本刚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满告知函》,现将具体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4日,董事刘本刚先生股份减持计划的期限已届满,刘本刚先生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100%) 例(100%)
持有股份总数 588,999 0.79 588,999 0.79
其中:无限售
刘本刚 条件股份 147,249 0.20 147,249 0.20
有限售条件股
份 441,750 0.59 441,750 0.59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刘本刚先生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具体内容请见2018年5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本次减持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截止本公告日,刘本刚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四、备查文件
1、刘本刚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满告知函》。
特此公告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