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9 证券简称:金银河 公告编号:2022-110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
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梁可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107),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梁可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9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23%)。
近日公司收到梁可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截至 2022
年 11 月 10 日,梁可先生股份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比例(%)
梁可 大宗交易 2022/11/8 57.54 519,800 0.58
梁可 大宗交易 2022/11/9 57.28 365,000 0.41
梁可 大宗交易 2022/11/10 56.72 314,800 0.36
合计 - - - 1,199,600 1.35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6,226,438 7.02 5,026,838 5.67
梁可 其中:无限售条 6,226,438 7.02 5,026,838 5.67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1、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具体
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可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梁可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