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9 证券简称:金银河 公告编号:2018-071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其中董事刘本刚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0%);董事会秘书熊仁峰先生减持计划已于2018年6月12日实施完毕,详情请见《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
2018年9月6日,公司收到董事刘本刚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截止2018年9月6日,刘本刚先生股份减持计划中设定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止2018年9月6日,董事刘本刚先生股份减持计划中设定的减持时间已过半,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100%) 例(100%)
持有股份总数 588,999 0.79 588,999 0.79
其中:无限售
刘本刚 条件股份 147,249 0.20 147,249 0.20
有限售条件股
份 441,750 0.59 441,750 0.59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具体请见公司于2018年5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日,刘本刚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刘本刚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