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6 证券简称:尚品宅配 公告编号:2024-057号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权益分派,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中的计算基数剔除了公司已回购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224,515,980.00股,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5,072,592.00股后的股本219,443,38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97,499,049.20元(含税)。
按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派息(含税)为8.796658元(即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本*10=197,499,049.20/224,515,980.00*10=8.796658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8796658元/股。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元(含税)。本次分配不转增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如公司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发生变动,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最终分红总额以实际分红结果为准。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5,072,592.00股后的219,443,38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9.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8.1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8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9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存在回购股份5,072,592.00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已回购股份5,072,592.00股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2*****654 李连柱
2 00*****446 周淑毅
3 01*****718 彭劲雄
4 02*****918 付建平
5 02*****422 李钜波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20日至登记日:2024年5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1、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权益分派,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中的计算基数剔除了公司已回购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224,515,980.00股,以
剔 除 公 司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中 已 回 购 股 份 5,072,592.00 股 后 的 股 本
219,443,38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97,499,049.20元(含税)。
按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派息(含税)为8.796658元(即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本*10=197,499,049.20/224,515,980.00*10=8.796658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8796658元/股。
2、根据公司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2号)规定,本次回购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完成之日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即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19.12元/股(含)。计算方式如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原回购价格上限-按除权前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20-0.8796658≈19.12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85号3501房之自编01-05单元
咨询联系人:罗时定
咨询电话:020-85027987
传真电话:020-85027985
八、报备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决议;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的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