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4 证券简称:百川畅银 公告编号:2021-032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2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2名,通讯出席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功海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经营、管理及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经营范围,并对《公
司章程》进行修订完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变更的工商登记、备案等手续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1)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对下列制度的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和高级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前述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生效。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对下列制度的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前述制度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的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故董事会提请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