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3 证券简称:富瀚微 公告编码:2021-076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0 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相应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瀚微”或“公司”)于 2021年 6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相应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0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 3 月 25 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0 年 4 月 17 日,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
登记工作,共向 100 名激励对象授予 49.7 万份股票期权。
7、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已实施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为 89.63 元/股;原激励对象中有 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离职,激励对象由 100 名调整为 92 名,授予期权数量由 497,000 份调整为
817,200 份。
8、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9、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修订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10、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1、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12、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相应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2月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3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6、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发布《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共向 157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47 万股股票期权。
7、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相应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一)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考核结果,本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标准系数为 0.9,公司将对当期已获授股票期权中不可行权部分对应的 20,025 股予以注销,同时因有 1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750股予以注销,合计共注销股票期权26,775股,注销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减少为 691,432 股,激励对象人数由 90 名调整为 89 名。
(二)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因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2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
职,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7,400 股予以注销,注销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470,000 股减少为 1,452,600 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57 名调整为 155 名。
三、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调整的情况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鉴于公司 2021 年 6 月 9 日发布了《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
编号 2021-071),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98866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994830 股。根据公司 2020 年、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九章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的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时,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股票期权价格的调整方法,调整方法如下:
P=(P 0 -V) ÷(1+n)
其中:P 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 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上述权益分派方案,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由 89.63 元/股调整为59.70 元/股;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由123.72 元/股调整为 82.44 元/股。
2、股票期权数量调整
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
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Q=Q 0 ×(1+n)
根据上述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691,432 股调整为 1,036,790 股;
根据上述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452,600 股调整为 2,178,149 股,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00,000 股调整为
449,844 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 2020 年、202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相应行
权价格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0 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已获得股东大会授权,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调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2020年、202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相应行权价格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上述调整。
七、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调整及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调整及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2020年激励计划调整及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调整及注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
相关股票期权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