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3 证券简称:富瀚微 公告编号:2021-043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简称:富瀚 JLC2
2、股票期权代码:036455
3、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2021 年 3 月 16 日
4、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123.72 元/份
5、本次股票期权首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为 157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147 万份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完成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9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二、本次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2、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授予日:2021 年 3 月 16 日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123.72 元/份
4、首次授予登记的人员及数量:
职 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本公告日股本总
数量(万份) 总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47 100% 1.84%
人(157 人)
合计 147 100% 1.84%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
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
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5、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25%
第一个行权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25%
第二个行权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25%
第三个行权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25%
第四个行权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
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
6、行权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在行权期的各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和个人绩效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
1)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20年、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的
平均值不低于20%;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20年、2021年及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2022年及2023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的平均值不低于20%;
第四个行权期 以2020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2022年、
2023年及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的平均值不低于20%;
根据各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R1;以 2020 年、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的平均值为 R2;以 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的平均值为 R3;以 2020 年、2021 年、
2022 年及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营业收
入增长率的平均值为 R4),依据下表确定全体激励对象的标准系数来确定本期可
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第一个行权期 R1≥20% 20%>R1≥15% 15%>R1≥10% 10%>R1≥5% 5%>R1≥0%
业绩完成情况 R1<0%
第二个行权期 R2≥20% 20%>R2≥15% 15%>R2≥10% 10%>R2≥5% 5%>R2≥0%
业绩完成情况 R2<0%
第三个行权期 R3≥20% 20%>R3≥15% 15%>R3≥10% 10%>R3≥5% 5%>R3≥0%
业绩完成情况 R3<0%
第四个行权期 R4≥20% 20%>R4≥15% 15%>R4≥10% 10%>R4≥5% 5%>R4≥0%
业绩完成情况 R4<0%
标准系数 1 0.9 0.7 0.5 0.3 0
各期实际可行权=各期计划可行权额度×标准系数。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各行权期内,激
励对象未能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份额由公司收回注销。
2)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
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
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
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
考核评级 A B C D
考核结果(S) S≥90 90>S≥80 80>S≥60 S<60
标准系数 1.0 0.5 0
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导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 激励对象本次获授的股票期权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调整。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161 名调整为 159 名,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180
万份保持不变,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150 万份保持不变。
鉴于在股份登记过程中,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 2 名激励对象因
离职自愿放弃公司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并
办理完成股票期权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