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0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比例超过 1%的公告
股东于子洲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晨化股份”)于近日收到控 股股 东、实 际控制 人于子 洲先生 出具 的《股 份减持 实施情 况告 知函》 。
获悉于子洲先生于 2020 年 6 月 1 日至 2020 年 9 月 23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 1,735,300 股,减持比例超过 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于子洲先生
住所 江苏省宝应县白田中路**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6 月 1 日至 2020 年 9 月 23 日
股票简称 晨化股份 股票代码 300610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等)
A 股 173.5300 1.15
合 计 173.5300 1.1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来源(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例(%) 股数(万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3,834.2317 25.45 3,660.7017 24.3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958.3829 6.36 785.1529 5.21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875.8488 19.09 2,875.5488 19.08
注:截至 2020 年 9 月23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子洲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6,600,0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29%;其一致行动人徐乃忠先生(系于子洲配偶的兄弟)持有公司股份 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46%,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6,607,0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2020 年 3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号) 于子洲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3,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99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2020 年 7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股东、董事减持计划
行已作出的承诺、 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 号) 徐乃忠本次拟减
意向、计划 持公司股份数量 3,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20%。
2020 年 6 月 1 日至 2020 年 9 月 23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于子洲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
1,735,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截止目前,本次
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
持计划范围内。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购买管
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
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 否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