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两名董事合计 8000 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董事徐峰、毕继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4 日披露了
《关于两名董事合计 8000 股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04 号),公司董事徐峰、毕继辉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徐峰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0%;毕继辉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33%;两名董事合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53%。
公司于近日收到徐峰、毕继辉的《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实施情况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实施结果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徐峰、毕继辉在该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徐峰、毕继辉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3、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到期,但是不排除未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如徐峰、毕继辉未来计划减持公司股票,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徐峰、毕继辉出具的《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