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9 证券简称:汇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7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 一 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实际符合解锁条件的2 名激励对象本次可申请解锁限制性股票共 6,6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1%1。
2、在相关部门办理完毕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6,600 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办理相应解除限售手续。
1 注:根据 2023 年 8 月 25 日收盘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反馈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
计)》,公司 2023年8月 25日的股本总数为 122,439,490股。下文中关于公司股份总数的计算均为 122,439,490股。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一)激励计划简述
本激励计划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经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11 月 20 日,以 20.61 元/股的价格向 13 名
激励对象授予 39.4003 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
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7 日。
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时间安排如下:
授予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解除限售安排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 5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 5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因部分未达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部分激励对象未达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现金分红除权除息等原因,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回购注销价格等相应发生变动。现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实际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2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6,600 股。
(二)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向 13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39.4003 万股,授予价格为 20.86 元/股。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0 年 8 月 28 日至 2020 年 9 月 8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4、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中期权益分派方案,最终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为:同意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394,003 股后的 121,541,637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2.5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30,385,409.25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9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0 年 9 月 23 日。
6、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依据公司 2020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实施情况,同意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0.86 元/股调整为20.61 元/股;并同意以 2020
年 11 月 20 日为授予日,以 20.61 元/股的价格向 1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9.4003 万
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0 年 12 月 6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上市
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7 日。
8、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监事会出具了核查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9、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10、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1 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尚存激励对象 12 人,尚存获授限制性股票 38.4003 万股。监事会出具了核查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11、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2022 年 4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依据公司拟实施的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同意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20.61 元/股调整为 20.36元/股;并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和因 2021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未全部满足解除限售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
果未达 A 档的合计 12 名激励对象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187,9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尚存激励对象11 人,尚存获授限制性股票 196,103 股。监事会出具了核查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13、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1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最终实施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同意以 2022 年 4 月 21 日的总股
本 121,912,390 股剔除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 4,768,897 股后的
117,143,49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红利 29,285,873.25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5 月 30 日,除权除
息日为 2022 年 5 月 31 日。
14、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5、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 2022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未满足解除限售要求的合计 11 名激励对象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189,503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尚存激励对象 2 人,尚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6,600 股。监事会出具了核查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16、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7、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6,600 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办理相应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完成后,本激励计划将不存在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出具了核查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