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9 证券简称:汇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1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回购公司股份
比例达到 3%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6,000 万元-12,000 万元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回购股份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 35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回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完成后所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4 日披露了《2020 年第二期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1)。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4,138,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39%(鉴于公司存在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因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反馈的公
司 2021 年 2 月 8 日的股本总数为 121,922,390 股,下同),回购公司股份支付的
总金额为 60,997,329.78 元,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回购方案实施完成,且回购方案实施情况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现将本次回购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达到 3%的进展情况以及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对回购股份事宜进行了信息披露,具体内容如下:
2020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披露了《关
于 2020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8);
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前
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72);
2021 年 1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2020 年第二期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1-001);
2021 年 1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2021 年 1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首
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回
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2021 年 2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2021 年 2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回购
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2021 年 2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回
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3%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本次公司回购方案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自 2021 年 1 月 11 日至 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
量为 4,138,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39%,最高成交价为 16.00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13.51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60,997,329.78 元(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回购方案实施完成。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情况符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既定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近期股票市场表现、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6,000 万元-12,000 万元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回购股份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35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回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完成后所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期限等情况均符合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本次回购。
四、本次实施回购方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实施回购方案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
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及理由,以及是
否和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的说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2020 年 12 月 24 日)至本公告前一日(2021 年 2
月 9 日)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六、回购方案实施过程合规性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和节奏不适用《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形为《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四)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完成后所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不适用《实施细则》第十八条“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对回购股份数量和节奏的规定。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公告(2020 年 12 月 24 日)至披露本公告(2021 年
2 月 10 日)期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本公司股份情形。
七、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已回购股份用途及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4,138,500 股,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回购的股份全
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6,656,800 股,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
公司股权分布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1,128,690 25.53% 31,128,690 25.5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0,793,700 74.47% 90,793,700 74.47%
其中:回购证券专用账户 2,518,300 2.07% 6,656,800 5.46%
三、股份总数 121,922,390 100.00% 121,922,390 100.00%
本次回购的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完成后所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公司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本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并在披露本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减持。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回购股份拟予以注销的部分,将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决议后,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履行债务人义务,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10 日